浙江(義烏)商成市場研究所是義烏市商興成市場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設的研究機構。研究所以“興旺專業市場,成就商業地產”為宗旨,專業致力于商品交易市場、專業批發市場的研究。擁有一批精通國內外市場狀況、經驗豐富的高素質專業人才,還邀請了商業地產界及學界知名的專家作為特約研究員或顧問。研究所發展目標是打造民營經濟研究院行業研究所品牌,并成為國內商業地產研究……
春節即將到來,樊瑋(化名)和其他一些債權人卻沒有一個好心情。不久前,帶著一張張“借條”,樊瑋們陸續在幾張空白和幾張證明他們已經拿回欠款的紙上簽字,用拿回本金30%的代價與他們過去兩年的一次次借款告別。
“能拿回多少算多少吧,現在只能這樣了。”剛剛簽完字回來的樊瑋對本報記者說,他和他的一個親戚曾一度借給對方高達1億元“一張薄薄的借條,我就成天揣在牛仔褲兜里面”。
樊瑋是義烏一民營企業家,他借款的對象是當地人朱東紅。和其他此案的債權人一樣,原本并不相識的樊、朱兩人因為一個誘人的房地產項目而一拍即合。
然而他們似乎沒有意識到,在高昂的民間借貸成本之下,這個項目在啟動之時就已經埋下了失敗的種子。
“美好”的前景
案件最早要追溯到2006年,樊瑋通過朋友認識了浙江美好時光酒店法定代表人朱東紅和浙江佰耐鋼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益民;得知朱、李二人擁有的浙江美隆投資有限公司(李益民時任董事長)收購了廣西中泰商貿有限公司100%股權,后者在廣西南寧擁有一塊100畝的土地,可用于商品房開發。
“當時朱東紅說,那個項目即將開工,需要大量資金投入,一旦項目啟動銀行貸款到位,立即連本帶息償還。”樊瑋說。
很快,一筆筆借款合同相繼簽訂。
在義烏這個民間資金暗流涌動的地方,這樣的借款對當地人來講習以為常。“我記得2008年的時候,在咖啡廳、茶館,大家碰面第一句話就是問,你的錢借到哪個項目去了?”樊瑋說。而現在,“你聽到的大多是,幫我找找某某法院的領導”,“為什么了?很多錢收不回來了,該打官司的打官司。”
由于民間固有的集資傳統,加上房地產在這幾年幾乎“穩賺不賠”的利潤誘惑,在余下的兩年多時間里,朱東紅和李益明這兩個從未做過房地產開發的浙江人,就迅速以每月3%~8%的復利吸取了幾個億的民間借款作為他們房地產項目的開發資金。
但好景不長,由于南寧那邊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項目并沒有如期順利展開,加上高昂的利息成本,2008年債權人突然發現,朱東紅說謊了。
“他說總的借款在2個多億,我們幾個債權人私下算了一下,光我們這些人就差不多有4個多億了,明顯感覺事情不對,這個項目資金越滾越大了。”樊瑋說。
“2008年8月,我們把李益民、朱東紅拉到房間里,讓他把南寧項目的資金往來交代清楚,結果朱東紅告訴我們,整個項目高息融資已達6.5億元左右,要全部追回本金已經不可能。”樊瑋說。
不過,偵辦此案件的義烏相關部門對本報表示:“此案涉案金額并沒有那么多,因為有些借條是利滾利才寫上去的,實際的本金沒那么多,從現在的情況來看,大部分涉案資金已經追回。”
錢沒有了,但朱東紅擁有的廣西中泰商貿有限公司卻有一塊價值不菲的“黃金寶地”。
無奈“債轉股”
為了盡可能降低損失,二十幾個債權人商量后,決定將債權轉為股權,根據各人所借出金額的多少來分配美隆投資有限公司的股份。本報獲得的一份債轉股協議書顯示:因借款人暫無法歸還借款本息,為此只能以借款人持有的浙江美隆投資有限公司股權來折抵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
經分配后,債權人以近5億元的債權,換取了美隆公司96%左右的股權。“我們是希望自己來開發南寧項目,因為那塊土地是不錯的,有增值空間。”樊瑋說。
然而曾經的債權人,現在的股東們很快發現,這個項目并沒有如此輕松。
“花了5個億,換來的公司連賬目都拿不到,連法人都改不了。”被選為美隆投資有限公司新董事長的王振興對本報說。不僅如此,南寧那塊擬開發土地,還發現有多項稅費沒有繳清,一些建設工程開工證明等房地產開發所必需的手續也尚未辦妥,土地根本沒有辦法開發。
即便如此,通常情況下,房地產開發周期在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那么按3%的月息算,這個項目整個開發周期中需要支付的利息就要達到本金的70%甚至更多。如此之高的利息對房地產開發而言顯然意味著不小的風險。
為了與該塊土地的最初擁有者,廣西中泰商貿有限公司(后被美隆投資有限公司獨資收購)交接各項手續,這些新股東們從2008年9月一直忙碌到了來年,最終無果。2009年3月份,雙方在法庭相見。
另外十余個當初未轉成股權人的債權人,于4月份到浙江義烏經偵大隊報案,控告朱東紅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然而,義烏經偵相關人員告訴本報,“由于案件涉及到債權轉股權,之前義烏沒有過,甚至全國也沒有先例,所以他們操作起來非常謹慎。但從這個案子現在的調查情況來看,如果不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債權轉股權也是解決矛盾的一種方法,如果股權實實在在是有的,轉為股權又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那么就是受法律保護的。”
就在雙方僵持不下之時,情況突然發生了戲劇性的轉折。2009年7月,浙江美隆投資有限公司部分股東與桂林市廣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達成了轉讓協議。協議內容為同意以2.2億元價款將廣西中泰商貿有限公司股權(含土地)整體轉讓給桂林市廣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沒有通過股東大會,就是幾個人說了算,就這么低價賣掉了。”一些債權人說,這中間有嚴重違背公司法的行為。
上述債權人表示,這塊幾經轉手的土地位于南寧黃金地段,按照目前廣西房地產開發形勢,市值應該在5至6個億左右。按常理來說,代表公司利益的董事和股東們應該將土地盡可能高價賣出,以減少先前的損失。“但部分董事和股東卻反其道而行,以遠低于市價的價格將土地賣給了桂林廣源房地產開發公司。”
民間集資之痛
在義烏公安局經偵大隊的執法下,這2.2億資金已經陸續按30%的償債比例返還債權人。至此,這個案件初步告一段落。義烏相關部門認為,在這個案子上,他們已經嚴格依法辦理,也盡可能保護了債權人的利益。
除去“債轉股”這個環節以外,這個案件與其他浙江民間集資案件模式基本如出一轍。均是先由朋友介紹,以高息借款運作項目作為誘餌,通過浙江充沛的民間資金市場,取得大量借款,但終因融資成本過高或項目開發失敗,債權人本息無歸。
據新華社浙江分社報道,2008年浙江全省共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近200起,集資詐騙案件40多起,同比大幅上升。其中共立1億元以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17起,非法集資類犯罪案件集中爆發,涉案金額已近百億元。一方面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融資難的問題,另一方面民間資本又如此充裕,資本天然的逐利性必然刺激民間資本大量流入這個領域。
以本案為例,手握上億資金的樊瑋們,急于將手中的資金通過投資或者借貸來獲利。然而正如義烏經偵大隊有關人士所言:“經濟發展再快,作為經濟運行的規律,這么高的利息,都是不現實的,是違反經濟規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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