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義烏)商成市場研究所是義烏市商興成市場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設的研究機構。研究所以“興旺專業市場,成就商業地產”為宗旨,專業致力于商品交易市場、專業批發市場的研究。擁有一批精通國內外市場狀況、經驗豐富的高素質專業人才,還邀請了商業地產界及學界知名的專家作為特約研究員或顧問。研究所發展目標是打造民營經濟研究院行業研究所品牌,并成為國內商業地產研究……
問題一:民間商會在推動會員企業轉變發展方式中有哪些創新方法與經驗?
問題二:你認為民間商會在黨建工作中有哪些難點需要解決,相應的對策是什么?
問題三:請談談民間商會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的作用與實踐?
問題四:在民間商會立法中怎樣體現“政府花錢買服務”?
應題人:
青海省溫州商會會長 溫端稿
北京寧夏企業商會秘書長 王平
北京福州商會秘書長 吳緒彬
這是一場關于中國民間商會往何處去,又可能在市場經濟的組織與協調,社會和諧的建設與實踐方面發揮其應有潛力的大討論。
本期論題由全國晉商聯盟首任輪值主席、天津山西商會會長張世倫先生提出,部分商會會長、秘書長和國內第三方機構的嘉賓們給予了高度重視,并提出了個人見解。
我們的前方記者在訪談中體會到參與討論的嘉賓們都有一個共識:給予中國民營經濟、民營企業、民營企業的商會組織可以持續健康發展的法律與制度空間,同時也是營造了解決社會就壓力和推動社會和諧進程的一個良性管道。
我們也發現,即便在各商會內部,也沒有多少人甘愿在各地域商會的小圈子里在商言商地自娛自樂——推動各商會之間、商會與相關組織與行業之間,乃至塑造各商會在國際上的影響力,是大家共同的愿景。
有關中國民間商會創新發展模式的討論,我們下期還將繼續展開。民間商會健康持續發展中需要解決的問題,當然不僅限于我們提到的這四個方面。我們熱列歡迎,也希望更多的會長、秘書長以及社會各界有識之士,積極參與到這場大討論中來。
在投資領域和社會維穩方面,
民間商會將會發揮重要的組織與協調作用
陳功:我想民間商會在創新發展方面還是有很多愿景的,因為實踐起來可能會遇到很多問題,所以只能說是愿景,而不能說是前景。商會創新發展,跟社會溝通更重要。我想分兩個方面談一談。一是對上,要有一個合法的接口、有一個制度的接口。比如“兩會”就在這種“制度接口”上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兩會”里本身有很多商會組織的成員,他們應該在“兩會”中發揮更多、更積極的作用,應該更多地為商會組織擁有一個穩固、有效的社會地位奔走呼吁,爭取在政策上、法規上明確、完善民間商會的地位和作用,在官員的心中建立起地位。這個“接口”做得好,商會組織就發展得好,這個“接口”做得不好,商會組織在中國的發展一定艱難。這其中有很多可以創新的地方,比如商會可以為“兩會委員”提供相對固定的工作條件,甚至專門的辦公室;商會可以在選舉“兩會委員”的過程中,發揮更多的作用,提出意見等。
二是對下,通過動員你的會員單位,把他們組織起來,對一些重要的問題做一些積極的討論,進而發揮積極的作用。例如在抗震救災中、在一些重要的社會活動中,商會組織成員的表現越突出,商會組織的社會地位就會越穩固、說話的分量就會越重,今后可能就會在投資領域扮演組織者的角色,在社會維穩方面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想要做好以上兩個方面,我覺得商會組織應該對會員單位做更多的工作,把他們團結起來,把他們的思想認識統一起來。如果沒有一些共識性的東西,只是一味很機械地要求大家去做一些事情,這是不公平的。這方面的工作特別復雜、量也特別大。另外,一些會員單位的疾苦、一些合理的訴求,能不能得到妥善解決,顯然中間也是要有人扮演一個“解釋者”以及“理性投訴者”的角色,誰去扮演?商會組織是很適合的。
民間商會在社會階層中有一種超然的地位,一方面可以為企業做一些事情,另一方面也可以為政府做一些事情。但是能夠做到什么程度,最重要的還是要看政府,商會需要政府提供更多明確的政策和實質化的支持。
抱團取暖,小商會有大會長
王平:目前商會發展還在摸索階段,企業來到商會主要是想尋求一些幫助。我們商會工作具體有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大企業對商會組織的貢獻,即企業做到一定規模需要為社會、為家鄉做一些事情,商會可以提供一個這樣的平臺。第二部分是小企業,他們來到商會主要是想得到一些利益和幫助,秘書處在這方面多用點心,不能只一味地滿足副會長、理事企業的要求,也要照顧中小企業的感受。就像在一個班集體里,老師總是偏愛好學生,差學生心里就會不舒服。如果小企業受到冷落就會不愿意加入商會。
在這方面我們分兩部分去做。商會重點考慮副會長職務以上的會員參加活動,總結他們的經驗,希望這些經驗可以對社會有一定的貢獻。小企業會員方面,注意協調他們與銀行之間的合作,例如民生銀行和擔保公司等在小額貸款和商業貸款上給予幫助。此外就是做好大企業和小企業之間的對接,即會長、副會長愿意把一些項目給自己的會員企業去做。例如我們的會長黃怒波主要做地產,可以有一些材料等方面的項目交給會員小企業去做。會長和副會長單位也愿意這樣幫助會員企業。
金融危機后,我們總結抱團取暖的好處,向浙商溫商學習。比如一個項目,幾個人各湊幾千萬,這個事情就做起來了。寧夏商會只有八十多個會員單位,和其他大商會相比人數較少,但是小有小的好處。我們要樹立商會的品牌,小商會做大事情。寧夏商會會長黃怒波連續兩年在胡潤慈善榜上排名前十位,做了很多慈善事業。在企業做大后,他首先投資家鄉,斥資50億在寧夏做旅游度假村、拿出1000萬做學生救助基金、幼兒園等,會長在做慈善的同時也提高了商會的知名度。
寧夏商會有10個會長、副會長在寧夏都有投資項目,秘書處為此做了很多工作。我們會把寧夏的一些重點項目向他們推薦,并組織他們參加寧夏的會議,回家鄉走走看看,尋找一些項目。寧夏是少數民族聚集地,回族文化、黃河文化、西夏文化很突出,企業家會受到這些文化的影響,這些文化同樣也是商會的凝聚力之一。我們商會的內刊上有會長黃怒波登上珠穆朗瑪峰時高舉旗幟的照片,就是讓寧夏企業商會的旗幟在頂峰高高飄揚,也用此激勵商會的其他會員企業。圍繞黃怒波登珠峰,我們為此專門開了“打造寧商品牌、樹立寧商精神”的聯誼會。黃怒波說自己已經登上了世界7座高峰,回來之后再反思企業,就會有一個更高的高度。
此外,秘書處還會組織一些捐款、聯誼等活動。商會是由一個個細胞組成,如果出現違法亂紀,不照章納稅的會員,在不聽勸告的情況下,我們就會將他開除。我們是一個和諧的團體,應該有自己的核心價值觀,在創新方面我們應該向大商會學習,但不能照搬,要有自己的文化特色。比如南方商會的企業家非常精明,生意做得非常好。西北地區相對落后,觀念也相對陳舊,我們就思考如何取長補短,在學習他人的同時挖掘自己的特點。寧夏商人誠實、守信,我們寧商還有民族特色、區域特色、小商品特色,使商會會員有共同的追求和價值觀,用時也促進了商會內部的和諧。
企業必須改變急功近利的發展模式
吳緒彬:企業轉變發展方式已經迫在眉睫。第一,我國民營企業發展到今天,大部分仍采用傳統的比較急功近利的一種模式,主要體現在高能耗、高排放上,對資源造成極大的浪費,對生態環境極大破壞;第二,現在已經由短缺經濟發展為過剩經濟,按照傳統發展模式所生產的產品不具備成本優勢;第三,國家在政策調控、法律規范等方面也更為健全和嚴格;第四,國企的強勢,國企是國家財政的重要來源,在政策上有一定的傾向性優勢;第五,由于生產力水平的限制,在原材料、用工等方面的投入相對較多,故而經濟效益相對較差。
這種方式的改革,我認為必須要靠企業自身,企業家必須從心里意識到形勢的緊迫性和轉變的必要性,必須對行業的發展趨勢有一個明確的判斷。企業可以依靠科學技術、創新、人才、資金投入來增加產品的附加值,通過以上手段,讓企業轉向為高投入、低排放、高產值、高附加值的企業。
商會要在企業的轉型過程中影響企業家的價值觀、財富觀,主要通過網絡、刊物、會議、培訓等方式,潛移默化地倡導企業轉型、創新;此外,通過實際案例示范企業轉變生產方式的重要性,比如在商會內部,有運作得比較好的企業,我們可以在刊物上刊登,或者采用發獎牌等方式鼓勵先進。我們都知道“老才臣”,一個做醬油、醋的企業,一年有5億左右的銷售量。這個企業很注意轉變和創新,經常請北大、清華的教授和跨國公司老總來講課,今年又分兩次各投入500萬元加強環境保護力度。像這種企業能有這種意識,并且做得很好,我們多次在公開場合表揚,這樣會內的其他企業就會有一個標桿,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另外我們可以去企業實地考察、拜訪,對具體問題現場溝通交流,對取得的成績給予高度肯定,對存在的問題婉轉地給出建議。商會只能起一個倡導、示范的作用,真正起作用的是企業本身。
商會黨建工作更要抓
吳緒彬:這方面最大的難點就是分散。商會不像具體的某一個單位,黨委書記也好、支部書記也好和黨員存在垂直的領導關系,他們可以有效地對黨員進行約束、監督、甚至下達命令。商會是民間組織,本身就很分散,不好約束,而且現在組織關系比較亂,比如黨費,有的黨員已交給商會以外的單位,商會黨組織再收取存在難度。
另外,成員組織觀念不強。 很多人長期脫離組織,長期不過組織生活。雖然很多商人都是黨員,但他們的主要心思是賺錢,加之商會對他們沒有約束力,所以組織生活工作很難開展,特別是地域商會。相反,行業商會就會好做一些,比如說茶葉商會,因為很多人每天都在同一地方忙相同的事,經常碰面打交道的機會多,比較方便管理。
針對此類問題,商會能做的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動員、說服。動員企業家把關系轉到商會來,說服企業家繼續參加商會里組織的黨組織活動;第二,動員說服以后,要組織活動。比如北京福建企業總商會與商會所在地的朝陽區非公經濟委員會,或朝陽區黨組織聯合開展活動,吸引成員參加;第三,只有積極搞好商會活動,把商會辦得有聲有色,才能吸引更多成員參加。第四,選拔好黨建工作負責人。此外還要重視新黨員的發展工作,這樣對有意加入中國共產黨的積極分子是一種吸引,會形成新老黨員共處的局面。
回族精神聯通國內外
王平:寧夏回族人口占其總人口的36%,寧夏回族自治區這幾年一直是民族團結的典范。我們最近在打造回商精神,提出“重走絲綢之路,重振回族精神”的活動,這個活動本身就是樹立寧夏回商的品牌。另外我們還應廣泛聯系阿拉伯國家,今年的中阿會議論壇就是在寧夏召開的,邀請的都是阿拉伯國家和一些信仰穆斯林的國家做一些商貿互動。商會也可以組織企業去阿拉伯國家,開展文化方面的活動。此外,我們還設想拍一部寧商的專題片、寫一首寧商之歌、拍一部寧商電影、開寧商大會等。這些活動都是為了打造寧商品牌,宣傳寧商文化,使寧商更有凝聚力。
倡導公益慈善也是商會核心工作
吳緒彬:現在社會存在財富分配嚴重不公的現象。衡量收入分配公平度的基尼系數,國際警戒線為0.4,我國公開的系數為0.48,實際數字遠超0.5。我國是社會分配最不公平的幾個國家之一,所以貧富差距過大。
財富分配有三次,第一次我們現在已經有分配嚴重不公的結論。第二就是轉移支付,國家的財政和稅收收入,每年都是20%—30%的增長,而在教育、醫療、社保方面投入過少。
第三次是公益慈善事業,大家有錢了就會捐款,捐款做公益事業和資助給弱勢群體,這屬于公益慈善事業。我們的慈善事業起步相對較晚,而且不完善,大家的慈善意識也比較差。對于商會來講,能做的就是盡量做好自己的慈善公益事業。我經常和我們成員企業的老板講,你們賺取的利潤,有一部分是靠政策、環境、商機、貴人相助以及政府和金融機構給予的支持賺來的,你應該拿出一部分來回饋社會。
我們始終倡導成員企業,在自己贏得利潤的同時不要忘記自己的社會責任,要把慈善公益事業作為一個很重要的事業來做。北京福州商會分三年對福建永泰縣過嶺村貧困山村給予150萬元的資助,有些自然村村民長期喝不上自來水,我們啟動了引水上山工程,使村民們都能喝上自來水,還修筑了水泥路,使農產品都能及時運出去,幫助這個小山村脫貧;閩西北水災,我們商會共計捐款280萬;汶川地震,我們商會各企業自行捐助和通過商會捐款高達上千萬元。2008年,我們商會被中國扶貧基金會評為“公益明星單位”。我們商會每年都資助考入北京的福州地區貧困大學生,每人每學年4000元;還有白血病患者,我們商會部分企業家和北京福清同鄉聯誼會的領導、理事都獻出自己的愛心,給予力所能及的救助。
如何因勢利導、因地制宜
發揮民間商會潛力體現政策水平
陳功:我覺得這不是簡單的肯定和否定的問題,它很復雜,“一刀切”的方式加以肯定或否定是不對的。在農村,農機所、種子站等場站所就很多,按說是政府應該提供的服務,但是現在政府在這方面投入的力度不夠,有的地方根本不作為。在廣大農村地區有很多公共品、公共服務其實多是不存在的,屬于只聞其名、不見其實的一種狀態。但是廣大農民確實需要這些服務,因此有人提出雇傭一個中間組織也就是商業性機構,讓其代替政府把這些事情做好,我認為這是可以的,畢竟最后的受益者是廣大農民。可能有人會說,我們已經出了這么多錢、養活了這么大一個政府,現在還要再出一筆錢?這不是等于花了兩筆錢享受了一次服務嗎?
舉個例子,有人說化肥價錢很高,但是高低畢竟還是有化肥,如果因為價錢高了就沒有化肥了,那你也不用做化肥生意了,價錢高低也就沒有意義了。所以從最后的結果來看,讓農民最后享受到這種服務才是真正的目的,這是當前最重要的事情。
在我國也有很多有錢的地方政府,他們不需要農民再出錢,就能讓農民享受到這種服務。比如神木縣由于礦產資源豐富,財政收入很高,它通過財政補貼的方式,也就是政府掏錢來買單,達到全民醫療的目的。這當然是好事,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么大一個國家,資源稟賦是不一樣的,發展順序也是不一樣的,有的地方步伐走得快,有的地方步伐走得慢;有的地方自然條件好,有的地方自然條件不好;有的地方老百姓有錢,有的地方老百姓沒錢;有的地方老百姓除了沒錢之外什么都有,有的地方除了有錢之外什么都沒有……環境是千變萬化的。一個國家不適合搞一刀切,我們習慣于用管理政黨的方式去管理國家,這是錯誤。在不違反法律、制度的情況下,要想高效率、要想少走彎路,必須因勢利導、因地制宜,做到這“兩個因”才是政策高手。
民間商會立法無需“政府花錢買服務”
溫端稿:我一直呼吁民間商會立法,一方面是民間商會自身規范管理和持續發展的需要,一方面也是希望民間商會這樣的社會組織能夠為政府分擔更多的公共責任,為和諧社會建設作出更多更大的貢獻。
改革開放以來全國各地民間商會為政府招商引資、科學發展、積極參與救災以及扶貧獻愛心等行動都不同程度地為當地經濟發展做出積極的奉獻。以青海溫商會為例,我會于2005年率先成立了全國民間商會中首家人民調解委員會,為企業維權服務,得到各級政府和工商界人士的好評。
在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發展階段,根據目前的國情我們在像商會這樣的社會組織以及相關的行業協會中最重要的是要建立黨組織對商會的領導,用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指導思想去教育引導會員群眾,通過強強聯合、奮發進取、科學發展,把企業做大做強。
企業發展了,商會力量壯大了,自然應該飲水思源,感恩黨和政府提供的政策環境,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回報社會。
所以,從以上例子,我認為只要全國人大對包括商會在內的社會組織立法,就能達到“政府不花錢買服務”。同時,盡快實現商會立法,也可以讓商會以及行業協會依法實現規范化管理。
政府賦予民間商會、行業協會部分職能,各級政府就可以“減輕負荷”抓大事,為民干實事。像溫州在全國異地溫州商會已有188家,國外溫州商會三百多家,從來就沒有政府撥經費辦會,每年還向災區和貧困地區獻愛心幾億元人民幣,實際上溫州又創新了商會發展模式,為我國改革開放做出了新的貢獻。
商會不要“婆婆”,要服務
王平:從國外的經驗來看,他們是大社會小政府,但我國目前的情況是大政府小社會。占用財政和社會資源較多的事情,好多政府辦起來吃力,但可能商會辦起來相對容易一點。商會其實應該自己選舉,用自己的內部章程來約束會員,而不是用政府行政的方法。辦事處應該盡量不干涉商會的活動,但是要做好協調工作,多做經濟貿易活動而不是政治活動。只有這樣,商會才是一個獨立的團體。企業家想在一起干點事,政府卻擔當了“婆婆”的角色,企業的“婆婆”本來已經有很多,包括工商、稅務等,來到商會還要受束縛,商會民間團體的作用就不能很好地發揮。
我的觀點還是要放開手腳,讓企業家去做。作為經濟聯絡處處長,我從來都是聽取企業家的意見,詢問他們喜歡做一些什么樣項目,而不是發號施令。在國家大的法律框架下,讓企業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企業家既然能把企業做到幾十億、幾百億的規模,就一定有智慧自己組織管理好商會。我個人感覺一些大框架下的小框架確實會在某種程度上限制商會的活力,只有去掉一些條條框框,商會才會有生命力。政府應該起到幫助企業家的作用。比如企業家想去寧夏投資,商會就應該做好協調關系的工作,推薦一些好的項目,使項目盡快落地,在工商稅務手續上減少麻煩。現在商會的規范需要一個明確的立法,既要保護好商會的利益,也要讓商會在國家的法律法規下活動,不能各自為營,一盤散沙。《中國商人》雜志在這一塊做的很好,讓一些好的做法得以推廣和相互交流。如果一個商會出現問題,就會一只老鼠害了一鍋湯,其他商會也會受到影響。
商會與政府的角色定位需要在立法中明確
吳緒彬:我覺得政府花錢買服務有兩層含義:一是政府給商會注入資金,讓商會去服務社會。政府可以淡出某些領域的管理,交給民間商會管理,包括約束合法經營、誠實經營等。商會內部也要做到資源共享,信息共享,共謀發展,這些也是彼此服務。同時商會可以利用自己的影響和條件,倡導其成員對包括基礎設施建設、愛心慈善、公益事業的關注和參與,這些都屬于為社會服務。
二是民營企業家花錢了,政府要為其提供良好的投資環境和政策支持等。改革開放30年,在各個經濟領域,民營企業占絕大多數,在推動社會發展特別是提供就業機會層面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所以政府應該在投資環境、投資政策、土地劃撥、稅收、子女上學等多方面對民營企業家提供更多服務。政府應該為工商聯立法,來規定和明確工商聯的地位。
天津山西商會會長 張世倫
民間商會在推動會員企業
加快轉變發展方式中的創新做法與經驗
加快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是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精神內涵,是剛剛閉幕的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的戰略任務,更是當前世界經濟形勢格局發生重大變化時期中國商人刻不容緩的抉擇和需求。商會是由會員企業組成,整合商會的優勢資源推動會員企業加快發展方式的轉變,進而使更多的會員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應是商會當前的工作重心和不可推卸的職責。
2004年,我們天津山西商會對所屬六百余家會員企業做了深入調研,發現70%以上會員企業從事著傳統、粗放、低價競爭的產業,家庭式、自我習慣性的傳統經營管理方式司空見慣,這不能不說是我國廣大中小民營企業的一個縮影。
我們清楚地認識到,商會的強大來源于廣大會員企業的品牌和實力。為此,我們商會2005年做出了“推動會員企業轉型跳產”的戰略決策。我們組織了各種類型的專家,對一些企業進行了發展戰略論證,列出了企業科學發展的5條路,分別是:向高科技自主創新產業轉型跳產;企業產品升級換代;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與國內外優勢企業聯合發展;改進企業經營管理。
在商會的推動下,每家企業都有了發展的戰略目標。與此同時,商會與十余家科研院所建立了緊密型合作關系,篩選和向會員發布、對接成熟的高科技項目;利用信息、渠道資源為企業轉型協調投資合作伙伴,建立了人才庫,為企業“獵頭”;利用商會的優勢為企業爭取最優惠的政策、場地和土地資源,幫助他們宣傳產品和拓展市場。為此,商會成立了由各類專家組成的 “轉型發展服務中心”和商會會員培訓部門。
經過近6年的努力,天津山西商會絕大多數從事黃昏產業、落后經營方式的會員企業實現了跳產、轉型,至今商會會員企業從事新興產業的比例已占會員總數的七成,一大批科技型、品牌型、集團型、戰略型企業紛紛涌現,進而使我商會由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弱小商會一躍成為全國各省市晉商會中公認的規模最大、實力最強、最有影響力的異地晉商會,被全國31個省市晉商商會推選為全國晉商聯盟主席單位。今年上半年,還被國家民政部評為“全國先進社會組織”和“社會組織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先進單位”。我商會有了今天的變化應該是加快了會員企業轉變發展方式的結果。
民間商會黨建工作的難點與對策
加快商會黨的建設,不僅是中央和上級領導對社會組織的要求,也是加強商會規范化和品牌建設的組成部分,更是會員企業快速、健康發展的重要動力。近一兩年來,中央對在各類社會組織中“建立分布廣泛、完善嚴密、堅強有力的基層黨組織網絡體系”的文件一個接著一個,相信明年的建黨90周年和后年十八大一定會對社會組織的黨建提出新的要求。
我認為,在商會建立黨組織,進而推動會員企業建立基層黨組織是大勢所趨,是早建早主動。商會已經建立黨組織的要發揮黨組織作用,首先必須確定黨組織在商會中的地位。因此,商會黨組織書記必須由會長或執行副會長、秘書長擔任,而不是為應付差事由商會一般工作人員擔任。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推動基層會員企業建立黨組織的權威性,才能列入商會的戰略規劃,才能保證商會黨建工作經費。
當然,在基層民營企業中推動黨建有一定的難度,其中有企業投資人忙于抓效益,認為抓黨建是“虛的”等不重視黨建工作的主觀原因,也有基層黨員人數不足,支部書記人選素質不高,黨員“口袋戶口”等各種客觀難點。對此,必須首先提高企業投資人對黨建工作的認識,商會領導要和企業投資人談心,講清楚民企黨建是企業管理的一部分,黨組織和黨員是企業發展的一支生力軍,民企建黨組織對企業發展是有益而無害的。
對此,我們天津山西商會已經嘗到了甜頭。我們商會是黨委建制,黨委書記由會長兼任,我們商會目前已經做到基層會員企業哪里有黨員,哪里就有黨組織,實現了基層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全部建立了黨員責任區和黨員示范崗。僅今年下半年,各基層黨組織中的黨員帶領職工為企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就有兩千多條,不僅凝聚了職工,還為企業創造了巨大的經濟效益。正由于我們商會5年來在基層黨建上下了功夫,推動會員企業實現科學發展,才得到了中央、市、區委的高度評價。去年年底,我商會黨建工作的經驗由中央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辦公室向習近平等中央領導發出了簡報;今年6月,在中央部署的“在基層黨組織中開展創先爭優活動”中又被列為示范單位。
民間商會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的作用與實踐
商會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的作用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推動會員企業的誠信自律水平;二是增加就業和維護好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和諧勞動關系;三是關愛弱勢群體,推動會員企業家履行社會責任。在這方面我們天津山西商會已有了有益嘗試。
首先,在會員企業誠信經營方面,我們認為目前社會不和諧因素中重要的一條就是一些企業在經營中的欺詐、假冒偽劣、違反安全生產而造成的事故和生產經營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產品的事件。這些問題盡管國家做出了立法、曝光、查處、問責等一系列舉措,但突發事件仍不斷發生,對社會和諧穩定造成了不良影響。我認為,要從根上解決,使突發惡性事件少發生,只有按照科學發展觀提出的“以人為本”,提高廣大企業經營者的法律法規素質和誠信自律水平,才能有效扼制。我商會5年來,對會員企業投資人做了一百余次各種形式的誠信經營培訓、現場觀摩會、法律法規講座等活動,將企業誠信經營化解成二十多條具體內容,開展會員自查、會員之間互查、商會進行重點抽查的誠信經營三查活動。特別是對關乎人民身體健康安全的食品、餐飲、醫藥、保健品行業的生產單位和經銷單位,對高空作業、地下作業和工程性企業、公共場所等安全問題易發單位,由商會組織專家逐個做檢查,提出在產品質量問題方面的保證體系整改方案,提出防火、勞動保護等方面的漏洞及整改要求,再由商會督促進行落實。5年來,全體會員企業未發生大的事故和質量投訴。我想,我們國家有數以萬計的商會、協會,有數以百萬計的會員企業,如果商會對所有的會員企業在誠信經營上負起推動責任,那些惡性事件就會減少,對社會和諧穩定起到作用。
二是在促進企業和諧勞動關系方面,首先要幫助企業建立、健全和諧的企業文化,促進督導企業為職工上“五險一金”,并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等。
三是商會要不斷以會員喜聞樂見的方式提高會員企業投資人的社會責任感,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公益活動和社會志愿者活動,形成“我發財,也做善事”的良好氛圍。
我相信“動鋸就掉沫”,只要天下商會都在這些方面做了工作,就一定會對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作用。
在民間商會立法中怎樣體現“政府花錢買服務”?
民間商會的立法應該盡快出臺,出臺前應當廣泛征求廣大商會的意見,商會立法中應把“政府花錢買服務”作為重要一條列入。因為如果讓商會在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作用那是有成本的,比如:培訓費、黨建推動費用、誠信檢查費用、促進區域經濟合作費用以及各項促進社會和諧的職能費用等。許多民間商會經費緊張,無法系統開展各種活動。比如,我前面講的幾種商會的工作,是對國家有利的,是政府無法替代的,如果不給經費,是干不了的,起碼是干不好的。因此,把“政府花錢買服務”列入立法,把對民間商會的經費列入地方財政預算,對民間商會給予資金上的實際支持是十分必要的,這些錢是小錢,國家要算大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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