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義烏)商成市場研究所是義烏市商興成市場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設的研究機構。研究所以“興旺專業市場,成就商業地產”為宗旨,專業致力于商品交易市場、專業批發市場的研究。擁有一批精通國內外市場狀況、經驗豐富的高素質專業人才,還邀請了商業地產界及學界知名的專家作為特約研究員或顧問。研究所發展目標是打造民營經濟研究院行業研究所品牌,并成為國內商業地產研究……
買房子,并不僅僅是選地段、選樓盤、選樓層、選戶型這么簡單。有的房產開發商,廣告宣傳和實際樓盤天差地別,有不少貓膩,而購房戶根本不懂其中的道道,一不小心,甚至即使是多加小心也免不了著了房產商的道。
如今,一套房子售價動輒幾十萬上百萬元,甚至幾百萬元,買房不得不慎重,不得不多長個心眼。記者采訪了義烏一些上當受騙的購房戶,把他們的經驗教訓公布出來,讓其他購房戶引以為戒,以免重蹈覆轍。
記者 張海濱
作為小商品的世界,購物者的天堂,義烏的市場無疑是全國最具規模的市場之一,義烏也是外來人口最多的縣級市之一,但是,與此不相稱的卻是,義烏開發出售的商品住宅卻比較有限。正所謂物以稀為貴,在經濟發達的義烏,這條市場價值規律被開發商演繹得淋漓盡致,圍繞買房賣房,各種怪招迭出,購房者一不小心就會中招。幾天來,記者采訪了義烏的一些購房者,從中整理出了幾大富有“義烏特色”的買房陷阱……
憑空升層法:
架空層當成一樓賣
開發商一招多賺上千萬元
現在的商品住宅,不管是多層,還是小高層,基本都有一個架空層,架空層多為車庫或儲藏室,因此,商品住宅的一樓事實上是該建筑的第二層,依此類推,二樓就是第三層……讓人想不到的是,就有開發商打起了架空層的主意,而且這一招一下子就能多賺上千萬元。
余先生早先在義烏鄉下辦廠,幾年前,在朋友的介紹下,余先生開始到城里購買商品房,結果第一次買房就遇到了“被升層”的尷尬。
余先生買的是一幢小高層的二樓套間。在售樓處看模型時,售樓小姐說得很清楚,房子有架空層,主要是用做地上車庫,因此買了二樓的房子就等于買了三樓的房子,非常劃算。余先生想想,自己和老伴都已經是50出頭的人了,樓層太高,爬上爬下太累,于是,余先生就買了一套二樓的套間。
經過漫長的等待,房子終于造好了,開發商通知交房。辦了交房手續,領了鑰匙,余先生一家興沖沖地來到自己的新房子前,結果大吃一驚,原來,這房子和當初購買時在售樓處看到的完全不一樣了,底層的架空層竟然也被改成了套間,余先生買的二樓成了貨真價實的第二層,并不是有架空層的“假三層”。
“第二層和第三層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景觀、高度等差別就不用說了,單單說防盜,第二層就是最困難的,即使裝上鐵籠子也很難防得住非常猖狂的盜賊。”余先生說,事后,他才知道,這一招“偷梁換柱”一下子就為開發商帶來了滾滾財源:首先,架空層當做一樓賣,就多出了4個套間,共約52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萬元計算,開發商就多賣了500多萬元。其次,由于高層是按樓層定價的,樓層每升高一層,單價就要每平方米加120元,由于架空層被當成一樓,也就等于是大家的房子都被升高了一層,從第二層開始,每個購房者都要為此多支付15600元,48個購房者要為此多交70多萬元。兩幢高層一加,開發商就多賣了1100多萬元。
掛羊頭賣狗肉:
商用房?住宅?
擔驚受怕的是業主
按理說,開發商賣房子,賣的是商業營業用房還是住宅,都應該明明白白告訴購房者,就算膽子再大也不敢在開發的房產性質上做手腳?墒牵诹x烏福田市場經商的陳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怪事:買的時候明明說好是住宅,交付的時候卻發現是寫字樓。
12月11日,陳先生帶著記者來到了該樓盤。陳先生說,他共買了兩套房子,花了100多萬元。在售樓處買房的時候,銷售人員說,這些房子都是江景房、住宅樓,如果不趁早下單的話會后悔的。陳先生還算是比較謹慎的購房者,因為他在義烏、杭州、海南等地已經買過多套住宅。陳先生仔細查看了該樓盤的宣傳資料,只見顯著位置上標注著“戶戶望江,全江景現房高尚住宅”字樣,而且房屋戶型平面圖清一色都是住宅設計。于是,陳先生就交了定金,購買兩套住宅。“正式簽合同那天,開發商將我們200多個購房者安排在同一天簽合同,F場就只有一臺打印機,大家排隊挨個打印合同,我們當時根本沒來得及仔細看合同內容,就在上面簽了字!
今年7月,開發商通知陳先生可以交房了,直到這時候,陳先生才從別的購房者口里得知,這房子是商業營業用房,和住宅是截然不同的。陳先生連忙翻開合同文本,果然上面寫明該房子是“商業營業用房”,使用年限只有40年。
原來,陳先生是中了開發商“掛羊頭賣狗肉”的招數。據陳先生說,他當初買這房子就是打算自住的,就是奔著“江景房”、“高尚住宅”而去的,可是現在卻買到了不能住人的商業營業用房。
據他了解,商業營業用房雖然理論上也能改為住宅,但即使改為住宅也還存在諸多問題:商業營業用房一般不強制性要求設計配套服務設施;土地出讓年限一般為40年或50年;貸款期限一般不能超過10年,且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享受商品住宅的稅費優惠;水、電等費用標準一般高于住宅項目等等。
糊弄忽悠法:
60萬元遲交5個月
竟然生出11萬元滯納金
樓先生想為女兒在義烏城里買一套體面的商品房,準備以后女兒結婚時當嫁妝。經過多方考察,樓先生最后看中了一套期房,價值180多萬元。根據購房規定,樓先生按時繳納了前兩期購房款共120萬元,還差60萬元余款。
按照合同約定,這筆尾款要在2008年10月份繳清?墒牵2008年9月,金融危機全面爆發了,樓先生的生意一落千丈,貨款也不能及時回籠,受此影響,樓先生自然沒辦法按時繳清剩余的購房款了。直到5個多月后,樓先生才籌集到這筆錢,繳清了購房款。
前段時間,樓先生接到了房產公司的交房通知,讓樓先生意外的是,在交房通知上,赫然寫著滯納金11萬元!斑@房產公司的心也太黑了吧,比高利貸還要厲害!”想不通的樓先生打電話向本報“浙中周末新聞熱線(13957920264義烏 東陽)”求助。
記者詳細看了樓先生的購房合同,發現關于買房人逾期付款和賣房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在合同上都寫得清清楚楚:如果買房人未能按時交付房款的,在90天內,每日按逾期未付款的萬分之三收取滯納金;超過90天的,每日按逾期未付款的萬分之六收取滯納金(也可以按90天內的萬分之三標準收。。但是,在房產公司具體計算滯納金的時候,卻玩了一個小把戲:他們并沒有按合同約定的逾期未付款來計算滯納金,而是直接按照該房子的全價來計算。
記者算了一下,根據合同約定,樓先生的逾期未付款只有60萬元,按萬分之三計算,每日的滯納金應該是180元,90天就是1.62萬元;后面的60天,按萬分之六計算,應該是2.16萬元。也就是說,樓先生的滯納金按合同約定最高應該是3.78萬元,按照現在一般的做法是5個月都按萬分之三計算,即2.7萬元。而現在,房產公司是按全價來計算的,也就是前面的90天是每天540元,計4.86萬元;后面的60天,每天1080元,計6.48萬元,兩個相加就得出了11萬多元的滯納金。可是,做了這么多年生意的樓先生愣是沒瞧出來。
空手套白狼:
未建先賣
不知搶到的是陷阱還是餡餅
“在義烏,這幾種買房陷阱只能算是‘小兒科’”!耙驗樵诹x烏買房子,大家買的都是期房,想要買到第一手、第二手的新房子,就要在土地還沒著落前動手,只是不知道你搶到的是餡餅還是陷阱。”
盧先生是義烏的一個資深的炒房客,從6年前開始,他就把國際商貿城的攤位交給妻子打理,自己一門心思搞投資,通過炒房狠狠賺了一大筆。
盧先生說,在義烏,有一批人經常向企業主或者經營戶推銷新的樓盤,事實上,這些樓盤很多連影子都還沒有,開發商還在運作土地,“房托”就出動了。他們把你帶到一塊地方,這地方有可能是一塊荒地,也有可能是待拆遷的廠房,說這里就要開發一個樓盤,想要的趁早,遲了就沒有你的份了。這時候,往往很多人就憑著對朋友的信任,對樓市前景的看好,交了一大筆訂金,有的還要求你全額一次性交清。而這些錢就成了該開發商的啟動資金。
“這種樓盤,有可能是陷阱,也有可能是餡餅:如果開發商最后運作成功了,你就賺到了;不然,就只能打掉牙齒往肚子里吞!北R先生說,前段時間,義烏市區的一個樓盤鬧得沸沸揚揚,因為開發商就挖了這么一個陷阱,讓很多購房戶跳了進去。開發商很可能通過關系,利用了某家企業的拆遷補償用地,造起了住宅,在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把房子都賣給了“企業主的朋友”。
這樣的房子,即使開發商神通廣大,也很有可能只能按整幢房子來做成一本土地證和房產證,而很難給里面的各個購房戶做出單獨的土地證和房產證。雖然很多購房者都或多或少地中了開發商的歪招,但是在整體房價快速上漲期,巨大的升值潛力讓購房者很快就忘記了這種損失和不快,然而,萬一你買到這樣的房子,你就只能自認倒霉了。 張海濱 2010/12/15 來源: 金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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