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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個信訪問題中,9個問題無事實依據,3個問題部分屬實,2個問題屬實,1個問題暫無證據——面對由浙江省、金華市、義烏市三級政府參與調查的結論報告,義烏市大塘下村的很多村民反而感到了更多的不解和痛心:到底是誰在掩蓋真相?是誰在保護這些大肆斂財、損害集體的村官?
文 本刊記者 王磊磊
就在不久前,還對三級政府參與的調查小組抱有期望的義烏市大塘下村村民再次感到了失望。
“原本指望調查小組能對我們反映的問題有個說法,能對相關責任人作出正確的處理,卻沒想到結果是這樣。”坐在《法人》記者面前的老朱一臉沮喪。他告訴記者,如今,他又回到了原點,說話間,他打開手提袋,拿出一把裹著報紙的長刀。“這是用來防身的,有人告訴我,他們想要我的命。如果我們反映的問題一天沒得到解決,我會堅持一直上訪下去。”老朱說。
近年來,浙江省義烏市大塘下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一直處于公眾和輿論關注的風口浪尖。自2001年起,大塘下村開始進行股份制改造,并成立了股份經濟合作社,在改革過程中,針對“賄選事件”、合作社董事長朱有云等村干部報復毆打舉報人、騙取安置指標、私自買賣集體土地,以及村干部涉嫌操縱新城安置招投標會等等這些問題,外界的指責和質疑以及高層領導和媒體的關注從未停歇。
此前,本刊曾先后以《義烏股份經濟合作社之弊》、《浙江義烏股份經濟合作社曝招標黑幕》為題,兩次對義烏大塘下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改制過程中出現的諸多黑幕予以披露。隨后,義烏有關部門曾向《法人》記者表示,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督查下,金華市和義烏市已經成立了有關調查小組,對大塘下信訪村民以及媒體曝光的有關問題進行調查。如今,調查已經終結,調查結論也已公開,然而,真相似乎并沒有隨之而來。那么,到底是誰在掩蓋真相?
調查被指“走過場”
2011年7月29日,新華網浙江頻道刊發了一篇題為《義烏大塘下信訪問題基本查清 已處理相關人員》的報道稱:“在浙江省、金華市督導組的專門督查下,義烏大塘下村信訪問題已基本查清,相關單位和人員已被依法依規處理,調查發現,信訪反映的15個問題中,有兩個反映屬實,9個無事實依據”。
“很明顯,調查被走了‘過場’。” 面對這樣的消息,義烏大塘下的舉報村民無法接受,他們告訴《法人》記者,在報道上網的第二天他們趕到了新華社浙江分社,在和新華社浙江分社有關領導溝通情況并出示了大量證據之后,新華社浙江分社當即表示將刪除該報道,“他們告訴我們,說這是義烏市政府提供給新華網的稿件,并非新華網記者采寫而成。”
此后,舉報村民又趕到了浙江省委省政府的辦公地,找到了有關部門,并提供了大量證據材料,再一次向紀委和省委組織部對大塘下村朱有云等村干部的腐敗問題進行了投訴:“當時接待我們的領導當眾向我們宣讀了部分由調查小組提交的結論說明,我們也針對調查結論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說明,有關部門表示,根據事實情況將再一次督促義烏市委市政府進行審查。”
這次由三級政府參與的調查是否真如村民所言“走了過場”?為此,《法人》記者再次趕往義烏。義烏市委宣傳部有關人士在接受采訪時并沒有做更多的解釋,只是向記者提供了《大塘下股份經濟合作社有關信訪問題調查處理情況匯報》。
這份“調查處理情況匯報”事實上就是一個調查結論:“2月29日至6月1日,省、金華市督導組對義烏市稠城街道大塘下股份經濟合作社信訪問題進行了專門督查,義烏市成立了專門的調查督導協調組,一個多月來,義烏市委相關領導先后6次主持召開會議進行專題研究部署,參與工作的有關人員開展交心談心1000多人次,核實舊村改造數據10000多組,完成了2003年8月以來的財務審計。目前大塘下股份經濟合作社15個信訪問題已全部重新調查核實。調查結果為:9個問題無事實依據,無需糾正或處理;3個問題部分屬實;2個問題屬實;一個暫無證據。從調查情況來看,可以認定董監事會成員在舊村改造中存在工作方法簡單、辦事不夠規范等問題,但沒有發現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
舉報人質疑:調查結論有意掩蓋真相
這份《情況匯告》中明確寫道,9個無事實依據的問題是:1、信訪人被打擊報復;2、大塘下選舉賄選;3、村干部不交押金參與招投標;4、土地確權及湊間未公示;5、信訪人被禁止參加舊村改造選位競投;6、朱有云(大塘下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長)村內無土地卻參加舊村改造;7、五保戶土地被村干部私分;8、朱有云邀請土地管理員千島湖游玩;9、大塘下道路工程虛增工程款。
3個部分屬實的問題是:1、朱有云賭博欠債1200萬問題;2、朱有云一房三報以及部分股民弄虛作假騙取用地確認問題;3、“選址定位拍賣不規范問題”,查明排屋競拍存在不合理行為,擇期進行重新報名、競拍;店面、垂直房等競拍中沒有發現違法違規行為。
2個反映屬實的問題是:1、無選位資格人員參加招投標;2、大塘下石土方工程轉包問題,查明大塘下土石方工程存在中標公司浙江省稠城建筑公司將該工程違規轉包給該社(大塘下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會理事朱榮堯。目前,對涉案單位和人員均已依法進行了處理:一是對稠城建筑公司第一分公司經理朱洪森作黨紀立案處理;二是沒收朱洪森工程非法轉包所得工程款1.5%,計32772元;三是對稠城建筑公司列入招投標違規黑名單3個月,對項目五大員停止資格2年;四是對朱榮堯罰款1萬元。
1個目前暫無證據的問題,是關于“朱有云非法買賣土地”問題,目前沒有發現可靠線索。
“15個問題,算上暫無證據的‘朱有云非法買賣土地’問題,一共10個問題無事實依據,這10個問題當中有很多都是主要問題,也是很好掌握證據的。為什么會有這樣的結論?”舉報人老朱義憤填膺,“這分明是有人袒護!”
“舉報人朱躍賢先后被打三次,醫院都有記錄和證明,現場也有人證,為什么查無依據?”另一舉報人老李在旁插話,“賄選事件也早已人盡皆知,很多參加選舉投票的村民都是收過錢的。”
在此之前,《法人》記者曾經先后兩次采訪過被打的朱躍賢,在采訪期間,他也曾向記者詳細描述了自己被打的經過,提供了大量有關合作社董事朱有云長一房三報、轉賣土地的有關材料和證據。據了解,針對大塘下賄選事件和舉報人被打問題,浙江省領導均分別做過批示,“領導已經批示過的事情,居然在調查結論中被說成無事實依據。”朱躍賢一臉憤慨。
此外,對于村干部不交押金參與招投標、確權未公示、舉報人禁止參加競投、朱有云無土地卻參加舊村改造等問題,舉報人紛紛反映,這都是些有據可查的問題——“投標后十二天一些村干部才補交押金,通過繳納押金的時間統計可以查出,而我們都是舉報人,都沒有參加競標,安置公示上也沒有我們的名字,這都是很明顯的證據。”
對于上述問題,舉報人向《法人》記者提供了已經公示過的舊村改造統計表以及一份由國土所對大塘下村舊村改造中村干部湊間和土地確權造假等問題的處理意見。
《法人》記者查閱舊村改造統計表發現,朱有云、朱榮金、朱榮堯等幾名主要村干部以及村干部親屬一欄,都分別注明了已得的新城住房和店面數量,以及安置指標的調劑情況,其中朱有云以及朱有田(朱有云兄長)得到了共計16套高層、468平米面積的店面和兩套別墅,而其二人的安置指標調劑情況一欄被填的滿滿當當,其二人的安置面積都是從其他人處調劑而來。
對于朱有云等村干部的湊間行為,稠城街道國土資源所曾給有關部門和工作小組遞交了處置意見,認為在舊村安置土地確權過程中,存在惡意湊間和利用虛假材料進行土地確權、報批行為,建議國土資源局對該行為進行處理。
但遺憾的是,這些問題在調查結論中,均被認定為“無事實依據”。
《法人》記者查閱已經公布的舊村改造統計表時還發現,朱建偉(村干部朱榮金親屬)的調劑情況一欄中寫道,朱池池90平米調給朱建偉36平米,調給朱新賢(村干部朱榮金親屬)36平米。據當地村民介紹,朱池池為當地五保戶,這也恰恰印證了舉報人反映的“五保戶土地被村干部私分”問題。
對于調查結論的有關問題,《法人》記者曾趕往義烏市稠城街道辦了解情況,但其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領導均不在,希望調查的有關問題向市委有關部門求證。對于記者提出的采訪調查小組有關領導的要求,市委宣傳部則表示,調查工作都由省委和金華市的有關部門負責,義烏市并未參與,稠城街道辦目前正在換屆,也不便接受采訪。
而該份“情況匯報”的描述與義烏市委宣傳部的說法顯然存在出入。“情況匯報”表明,浙江省委和金華市成立督導組,在義烏市委領導下,義烏市成立了三個調查小組。舉報人也證實說,調查工作其實主要由義烏市的調查小組進行,再向金華市和浙江省委匯報。
石土方工程承包隱藏黑幕
義烏市委宣傳部提供的《情況匯報》中提到,已查實群眾反映的“大塘下石土方工程轉包問題”,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究竟大塘下石土方工程轉包存在怎樣的問題?《法人》記者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調查。
據當地知情人士介紹,大塘下村用于新城建設用地的地塊共分兩塊,分別位于城北西路的不同地段。由于該兩塊土地地表凹凸不平,其中一地塊有大面積土坡,要進行新城建設,就需要對土地地表進行平整——把超過馬路水平線的土石運出,把低于水平線的坑洼填平。
根據公開的招標公告顯示,2010年8月17日,義烏市招投標中心對稠城街道大塘下門前山及A-D地塊土石方工程進行公開招標,招標人為義烏市稠城街道大塘下股份經濟合作社,8月27日確定中標人為浙江稠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標價為218.48萬元。
此后,《法人》記者前往稠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了解情況,其工作人員表示,實際中標人并非稠城公司,而是掛靠在稠城公司的個人,基于各種原因,其他情況不便向記者透露。
當地一位了解工程轉讓的人士告訴記者,在稠城建筑公司中標后,大塘下某村干部向經辦人表示“這個工程你做不了,還是我來做吧”,迫于壓力,該經辦人便將大塘下土石方工程轉讓給了大塘下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朱榮堯。
根據公開招標的信息顯示,大塘下村土石方工程預計開工時間為2010年9月16日,預計竣工時間為2010年11月15日。據公告公示的預計竣工時間已經過去了9個月,而《法人》記者在現場看到的情形則是,用于大塘下新城建設的該地塊卻仍是荒草一片。
站在城北馬路上往大塘下村該地塊的方向看,明顯看出,整個地塊要比馬路水平線高出一大截,由于荒草遮住了視線,更遠處無法用目光測量。“原本這里差不多要高出水平線六米左右,還有一些地方是低洼地,現在低洼的地方被填平了,但最高的地方要高出三米左右,按照工程要求,要把高出水平線的土方全部運出,但實際上朱榮堯在做工程的時候,是把另一地塊多余的土方和這一地塊高出的土方都填到了這里低洼的地方。”當地一位知情人士向《法人》記者介紹。
這樣一來,也造成了大塘下石土方工程的一個怪象,那就是,招標方為大塘下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而施工人又是股份經濟合作社的董事。“實際支出這218萬元工程款的人是集體,而賺到錢的是他個人,就算他沒有完成工程也沒人找他麻煩,因為他就是股份經濟合作社的領導。”大塘下村舉報人如此表示。
更讓人不解的是,調查小組對該違規轉包問題的處理竟如此不痛不癢——對稠城建筑公司第一分公司經理作黨紀立案處理,沒收工程非法轉包所得工程款1.5%共計32772元,對稠城建筑公司列入招投標違規黑名單3個月,對朱榮堯罰款1萬元。
這樣輕描淡寫、避重就輕的處罰結果立刻引來了更多的質疑:朱榮堯作為個人是否有資質進行工程承包?工程施工是否有監理單位?工程驗收又是由哪個部門負責?收取了218萬元工程款卻沒如期如量完成工程的朱榮堯為何只被罰了區區的1萬元?這又依據的是哪條法律規定?
一位研究村治體制的專家在接受《法人》記者采訪時表示,義烏大塘下村反映出的問題,是普遍存在于基層的社會問題——由村民選舉出來的村干部,部分已經成為和基層政府官員串聯在一起的利益共同體,正在越來越多的侵害基層百姓和集體利益,并對我國在基層民主建設中取得的成就產生了威脅。“先不論其他問題,一個很簡單的道理是,一個長期往返于澳門各地賭博并欠下巨額賭債的人,會不會從集體和村民的角度出發,為他們謀取利益?我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會認為,這是不可能的。”該專家如此表示。
本刊將進一步關注事件進展。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2日 15:40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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