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義烏)商成市場研究所是義烏市商興成市場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設的研究機構。研究所以“興旺專業市場,成就商業地產”為宗旨,專業致力于商品交易市場、專業批發市場的研究。擁有一批精通國內外市場狀況、經驗豐富的高素質專業人才,還邀請了商業地產界及學界知名的專家作為特約研究員或顧問。研究所發展目標是打造民營經濟研究院行業研究所品牌,并成為國內商業地產研究……
一、創建工會社會化維權“義烏模式”
義烏擁有全世界最大的小商品市場,外來務工人員大量涌入義烏。如何維護外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這是一個值得共同研究的新課題。義烏市總工會大膽探索,填補“盲點”,創新了義烏工會社會化維權的新模式。
2000年10月,義烏市總工會在全國率先成立工會維權的專門機構———義烏市職工法律維權協會,后改稱為義烏市職工法律維權中心。基層工會為團體會員,職工為自然會員。中心工作人員由市總工會向社會公開招聘,與機關干部享有同等的政治、經濟待遇。中心的維權經費采取“政府補一點、工會出一點、社會籌一點”的辦法解決。中心在業務上接受公、檢、法、司的指導。
與此同時,維權組織網絡隨之建立。與外省市工會聯合,建立跨地區的維權機構;在鎮街建立維權工作站,在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構織橫向跨省市,縱向到基層的維權組織網絡。
2007年3月,義烏市總工會盤活勞動爭議案件訴訟費墊付基金,創新實施《職工工資債權工會讓渡辦法》。職工在義烏務工期間,勞動工資被業主拖欠且面臨經濟困難或特殊情況的,可向義烏市總工會提出申請,經調查評估,確認債權明晰、符合讓渡條件的,由雙方簽訂《工資債權讓渡協議》,市總工會按工資債權憑證先予支付,然后以債權人名義通過協商或法律途徑向業主收回債權。
二、社會化維權服務的“四個轉變”和“三大效果”
義烏市總工會在推出社會化維權模式后,并未因此而停止創新的腳步,而是不斷地豐富工會社會化維權工作的內涵與外延,從而促進工會維權工作的“四大轉變”:
1.關注職工權益訴求,維權內容從勞動經濟權益向多種權益轉變。一是扎實推進職工素質工程,建立企業在崗職工培訓補助制度,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5351名職工獲得培訓補助。二是注重維護職工身心健康,通過建立“職工書屋”、開展上門免費體檢服務、建立企業職工心理輔導室等,切實滿足職工精神文化需求、維護職工健康權益。三是主動引導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推動外來建設者參政議政,2010年有133家企業建立了職代會制度,推行廠(院、校)務公開的單位2647家,迄今為止共有22名外來建設者先后被選為市人大代表,并連續9年安排外來建設者旁聽市“兩會”。
2.健全維權組織網絡,維權機構從單一化向立體化轉變。逐步將維權機構從職工法律維權中心向基層和外地延伸,實現維權網絡 “橫向跨區域,縱向到基層”。加強鎮(街)維權工作站和企業(市場)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兩大基層維權機構建設,目前全市規模以上企業工會組建率和專門維權機構組建率均達100%,實現了企業工會組織與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保護監督委員會、女職工委員會“四同步”建立。同時,積極與其他市縣工會合作建立跨地區維權機構,確保農民工維權“一地訴求、兩地聯動、雙向維權、共贏發展”。
3.堅持“關口”前移,維權時序從事后維權向事前預防轉變。一是積極開展普法宣傳,通過普法工作,提高職工的法律意識,增強職工的法律觀念,提高職工自我保護意識,引導職工依法維權。通過普法宣傳工作,推進《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實行,規范企業的用工行為。二是大力推行集體協商,建立工資共決機制,用制度保障職工的勞動權益,使職工工資穩步合理增長。2010年單獨建會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建制率達91%,較2004年提高22個百分點。三是指導企業建立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對企業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及時有效監督,全力避免勞動爭議和糾紛案件的發生。目前,義烏市各類勞資糾紛已較2004年的1.3萬多起下降30%,工會組織受理的投訴案件也下降了50%。
4.完善社會化維權機制,維權資源從內部整合向外部聯合轉變。幾年來,義烏市總工會維權資源實現了從內部整合向外部聯合的轉變。從2006年開始,義烏市總工會會同市府辦、公安、人勞社保等13個職能部門在全市開展以“五好” (勞動競賽組織好、工會作用發揮好、法律法規執行好、勞動關系協調好、企業文化建設好)為內容的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創建活動,取得明顯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041家企業參與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創建活動,共有208家企業獲得全國、省、地、市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榮譽稱號。
義烏市工會維權,其政治和社會意義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有效地維護了100多萬農民工的合法權益。2000年10月至2011年10月,義烏市總工會職工法律維權中心共受理投訴案件4774起,辦結4470起;接待集體來訪370批7859人;接聽維權熱線回復法律咨詢電話5374人次;阻止和化解群體性惡性事件33起;免費為職工出庭仲裁代理317起;免費為職工出庭訴訟代理641起;主持勞動爭議仲裁案件597件;共為職工追討工資及挽回經濟損失2416.955萬元。
二是優化了創業環境,促進了義烏社會的和諧發展。借助社會化維權,民工權益糾紛得到有效調解和處理,緩和了社會矛盾和沖突,從而為企業發展、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三是加強了黨的執政基礎建設,促進了政府治理理念的轉變和管理方式的轉型。
三、職工維權前置,推進企業社會責任“義烏標準”
2008年,一場金融危機席卷全球。在社會化維權過程中,義烏市總工會遇到了從未見到過的新情況。這時,義烏市總工會想到了社會責任標準,想用一種有效協調機制來為身處逆境中的企業和員工服務,調解種種矛盾。即從源頭參與、“關口”前移和構建標準體系建設的角度,牽頭組織實施“企業社會責任‘義烏標準’”。
義烏市聯合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創造性地設計出了以勞動關系、自然關系、社會關系為重點,涵蓋了勞動合同、社會保險、工資福利、工時休假、勞動環境、教育文化、制度建設等17個大項、61個具體條款的“義烏標準”。目的就是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規范化的公共管理軌道,推動社會責任領域從企業“自我約束”到“社會約束”轉變。
評證工作分為企業申報、部門核查、機構認證、社會評選4個程序。評證工作每兩年一次,到期驗審。評證等級分為A、B、C、D、E 5級,對不同等級的企業實施多層次的激勵措施。在A 級企業中產生若干“義烏市最具社會責任企業”,由義烏市企業社會責任評證委員會進行表彰,并在企業年檢、稅費、銀行貸款、能源利用等方面予以政策優惠。
2008年9月,義烏市企業社會責任評證委員會選擇條件相對比較成熟的北苑街道先行試點。首先由評證委員會對申報企業材料進行審核,再由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進行第三方評證,爾后,從A級企業中選出24家企業通過報刊、網絡等媒體向社會公示,由市民投票從中評選出14家“義烏市最具社會責任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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